第四百六十二章 血腥丘陵
回到马拉的家里,我先和琳娅商量了一下,其实也用不着怎么商量,还是老规矩,我出去任务,琳娅留在这里等我,只不过一些细节上的东西还要商讨商讨而已。
“对不起,老是让你等我。”揉着她墨绿色的发丝,我歉声说道。
“是我的实力太差,拖累了吴大哥才对。”琳娅越发温柔的摇着头,将我的手紧紧贴在自己无一丝瑕疵的脸颊上。
“对了,这个头饰你收起来吧。”
想到从拉苏克那里得到的极品头饰,我郑重取出,细细的打量着,外形是一个两指宽有余的环形头箍,后端有一道开口,头饰表面为金黄色,华丽却不庸俗,给人一种古朴,高贵的自然气息。
将头饰轻轻举起,带到琳娅头上,扶正,然后轻抵着下颔,将她的脸蛋微微抬起,此时的琳娅,徒然多出了一份雍容华贵的气息,头饰金色的光芒,仿佛散发着淡淡的威严,让她宛如端庄俏丽的王后一样,让人心醉神迷。
“这么珍贵的东西,还是给维拉丝姐姐她们吧。”琳娅俏红着脸蛋,似乎能试戴一会,就已经心满意足了,正欲将头饰取下。
“小傻瓜,你的维拉丝姐姐她们,身上可有更好的东西,哪还用得着你让,只要到时候你别嫉妒她们就好。”
我摇着头,在她那俏脸上轻轻一捏,又忍不住将这个乖巧懂事的女孩搂在怀里,细细呵护。
“怎么会呢,维拉丝姐姐她们,对我已经够好了,我怎么还能嫉妒她们呢?”即使被我紧紧搂在怀里。琳娅依然拼命摇着头。
“哎,我不希望你嫉妒她们,但是,同样也不希望你对她们怀有愧疚,要说愧疚,也应该是我才对,所以,抬起头来。以后和她们平等相处好吗?”
轻吻着她的脸颊,我肃然的说道,这个小傻瓜,总以为自己从维拉丝她们那里抢走了一份爱,而心怀愧疚,所以面对维拉丝她们的时候,便会显得唯唯诺诺,有些不大自然。这样的家庭关系,无论是我,还是维拉丝她们,都不愿意看到。
“维拉丝姐姐心里真的没有埋怨过我?”小妮子怯生生地看着我,眼睛里透露着询问。
“若是说一丝都没有。那是不可能的,想必这种道理你比我更明白,但是我认为维拉丝她们,很快就会释然。如果将你和维拉丝的位置替换,你会心生芥蒂吗?”我轻笑道。
“会有一点不舒服,但如果是维拉丝姐姐那样的女孩,也是没办法的事,没有哪个男人会不喜欢吧,你这个贪心鬼。”琳娅可爱的歪着脑袋想了想,对于维拉丝善良温柔的个性,也感到由衷的敬佩和爱戴。随即又气哼哼朝我开火。
我讪讪一笑,今儿不讨论这方面,不讨论:“既然你能这样想,难道维拉丝就不能,难道你认为维拉丝比你更善嫉?”
“才不是呢,维拉丝姐姐怎么可能善嫉。”
琳娅白了我一眼,随即也露出释然地笑容,这个道理并不难懂。她是个顶聪明伶俐的女孩。只是有时态度过于认真严谨,一旦认定的事情。比较难拐过弯来,经过这样一说,大概也是想通了不少吧,希望这番谈话能对她起作用,以后和维拉丝她们的相处能更融洽一点。
心结解开,再加上知道我疼妻子的毛病,装备上肯定不会委屈维拉丝她们,所以琳娅也就释然的收下了头饰,不过,这个极品头饰还得镶嵌上神符之语,才能发挥它最变态的效用。
二凹槽头盔的神符之语,我到知道几个,自己头上戴着地,还是神语头盔呢。
本来这种极品头饰,应该有高级神符之语才配得上,不过先不说高级神符之语的需求等级很高,高级符文的爆率,简直就是无限趋向于零,就是以我这种暴发户的身份,也不敢奢求在将来能凑到一套高级神符之语的符文,所以即使知道浪费了许多,我也决定这个头饰打上低级神符之语,就已经足够了。
最好地低级神符之语,莫过于我头顶上带着的神语头盔,神符之语知识了,不过,知识需要9号符文欧特(ort),还有12号符文索尔(sol),9号符文已经隶属于低级符文里的中高阶了,12号符文更是无限趋向于中级符文,当年我还是和拉鲁夫小队,在女伯爵身上人品爆发弄了一个12号符文(玩过游戏的都知道,女伯爵是符文地刷点之一)。
12号符文,可不好弄呀,当然,还有其他低级的头盔神符之语,比如说天底,只需3号和4号符文,用金色装备交换的话,到是不难弄到,只不过天底有一条-3照亮范围的属性,对于琳娅这种远程攻击的法师来说,简直就是毒药,绝对不可取,算来算去,还是只有知识最合适。
哎~~,男人真命苦,这年头,有钱还远远不行。
为了尽快找到那些失踪的野蛮人,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在琳娅的相送中迈出了哈洛加斯城的正门,走远几步,回头一看,哈洛加斯城地城墙足足有三十米高,一眼望不到尽头,就像展开双臂俯视苍生的巨人一般,城墙表面斑驳焦黑,明显是经过了无数战火的洗礼,但是却依然给人一种稳重如山的感觉,想必就是巴尔来了,也无法轻易突破吧。
从哈洛加斯出去没多久,就是大名鼎鼎的血腥丘陵,和罗格营地的鲜血荒野一样,当年地狱入侵的时候,这里也是主战场之一,无数怪物和英雄在这里倒下,据说到现在依然残留着当年血战而亡的战士们地咆哮灵魂,冰冷刺骨地空气中。似乎还能闻到昔日地鲜血味道,血腥丘陵之名由此而生。
哈洛加斯城地位置,位于起伏连绵的亚瑞特山脉里,最高的亚瑞特山的接近山顶部分,从这里到山顶,地势已经逐渐平缓,因此眼前的便是丘陵地形。
越过这道丘陵地形,就是亚瑞特山的顶部。为一片巨大的高原地形,随着深入,分别分为冰冻高原,亚瑞特高原,冰冻苔原,再往后地话,就是野蛮人昔日的圣地远古之路,在那里通过三个野蛮人圣战士的考验。便可以进入毁灭王座,挑战整个地狱迄今为止出现过的最强敌人——大魔神巴尔——的投影了。
刚刚踏入血腥丘陵没多久,我就看到了颇为壮观的一幕,借助丘陵的地势——别人都是在丘陵里种梯田,这些野蛮人可好。在丘陵挖了无数的战壕,长方形地,正方形的,陷阱。高台,一眼望不到边,那些陷阱里面埋着的锋利剑刺,闪烁着锋利的光芒,光从上往下那么一看,就有点毛骨悚然的感觉。
当年,野蛮人就是用这些复杂地战壕陷阱,阻挡住了地狱大军的脚步。在这片丘陵闪血战了无数个日夜,可谓居功至伟。
不过,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发现没有机会一口气攻下哈洛加斯,战争陷入僵局的持久战以后,地狱那些头头奸诈一笑,在血腥丘陵布下了一些奇特的远程怪物。原本用来阻挡地狱大军地战壕反倒变得碍手碍脚。这是当初布下陷阱的野蛮人前辈们始料未及的事情。
野蛮人不愧是一个强大的种族,这一路上。几乎每走一段路,就能遇到一小队野蛮人士兵在巡逻,这些巨人一般的家伙,在冰天雪地之中只穿着一套简单的皮甲,有些甚至赤裸着半个铁疙瘩般结实的胳膊,手中握着长剑或斧头,一小队野蛮人所散发出的气势,就如同一把锋利灵活地重剑,让人不敢轻易摄其锋芒。
他们同时也将惊异的目光落到我身上,似乎不明白我一个冒险者跑到这片哈洛加斯级的历练区域里干嘛?不过惊异归惊异,他们并没有出声,只是匆匆看了我一眼,这些野蛮人虽然不屑于其他冒险者,却也并不会轻视嘲笑,这是他们的可爱之处。
随着逐渐步入哈洛加斯城的外围,冰冷空气中的气氛也逐渐变得凝重起来,我已经有好几次看到巡逻的野蛮人士兵小队,正在和闯进来的怪物战斗,不过看他们占着上风,我也没有出手相助,若是贸贸然跑过去,恐怕在这些高傲地野蛮人眼里,就不是帮助,而是轻视、捣乱了。
当来到哈洛加斯城保护区地边缘时,最后一队巡逻士兵,一个好心的野蛮人小队长告诉我,要小心头顶上,然后头也不会地离去,留下一脸莫名其妙的我,呆呆看着他们的背影。
很快,巡逻的野蛮人士兵见不到了,我也迎来了来到哈洛加斯以后的第一战,出现在我面前的,是巴尔手下的炮灰级打手——魔仆。
这些家伙有些类似放大上百倍,两脚直立驼着背的蛤蟆,披着一层硬皮的背上,长满了尖锐的疙瘩,驼下去的双手,单手握着大刀或者斧头,那恶心的蛤蟆头四处咕噜乱转,寻找着猎物,想是发现了我,咕叽咕叽的发出难听声音,便东歪西扭的朝我冲了过来。
这些魔仆的下腹,虽然一样结实得很,但是总比披着硬皮的头顶和肩背好,攻击那里吧,虽然他们驮着身子,将自己的下腹遮盖起来——这是考验你的技巧的时候。
不得不说,夸尔凯克给我那份手札,的确是好东西,里面不但有投石器的大体分布位置,督军山克重生的地点,甚至连血型丘陵上的怪物都有较为详细的介绍,真是帮了我不少的忙。
定了定神,我将注意力集中在即将来临的战斗上,从物品栏里抽出神语水晶剑,剑身散发出来的淡淡白色光芒,让那些汹涌扑过来的魔仆一愣,本能的感觉到了威胁,不过这些投影的智商不怎么样,也只是短暂的一愣神。就重新怪叫着冲了上前。
“呲——”
我身穿的是神语胸甲,有着15%奔跑速度和攻击速度加成,比之平时变身狼人地速度也差不了太多,只是那么一瞬间的功夫,便已经从十几只魔仆的缝隙中擦过。
有心测试他们的皮有多厚,我将剑刃从他们最坚硬的背部划过,本来以为凭着神语水晶剑的攻击力,怎么说也能留下一条深深的血痕。没想到出乎意料之外,剑刃只是堪堪刺入了一寸有余,刚好划破了他们的硬皮,见了血光而已。
好强悍地防御,我不由为之惊叹,哈洛加斯的怪物果然不是吹的,即使是打手级的魔仆,都比群魔堡垒的怪物强上不止一星半点。自己和这些怪物的等级实在相差太大了,即使有神兵利器的帮助,也只能做到这种程度而已。
想到这里,我不再逞强,招招往它们的下腹刺去。果然如夸尔凯克所说,要比外皮软很多,能将武器地伤害值发挥更高一些。
身上没有加持增加防御的技能,也没有变身。所以尽管这些魔仆只是哈洛加斯最渣的怪物,也依然能破我的防御,一刀下去有时甚至能见两位数的伤害,花了大概五六分钟,才将这十二只魔仆干掉,这样地时间在群魔堡垒,足够我干掉两倍数量的,号称血牛的凝肥兽了。
哈洛加斯级的怪物。果然不同凡响,我紧握着拳头,将心头最后一丝自大抛却。
以我现在地等级,对付这些五十多级的怪物,攻击力削弱的很厉害,但也并不是没有好处,就是原本已经不菲的爆率,似乎又提高了那么一点点。光是这十二只普通的魔仆。就提供了一件蓝色装备给我——呃,是歌德战斧。靠,好重呀,就算当废铁卖也能卖不少钱吧,我吃力的收好地上躺着的一把巨型斧头,连辨识都懒得辨识了。
话说,其实我还是搞不明白,这只魔仆究竟要怎么样。才能爆出一把比它自己还大还重的斧头,就算是规则,也给我稍微讲讲道理吧,不可能让一个人类生出一条巨龙那么胡扯吧。
收拾好地上爆落地物品,我继续左转右弯的绕着前面的战壕,慢慢向血腥丘陵深处进发,时不时拿出夸尔凯克的手札,对照着看,走了小半天,解决了上百只魔仆,终于貌似来到了第一架投石器的位置。
应该就是这里没错,我跳上一座高台,四处张望,果然凭着良好的视力,在几千米以外的战壕里发现了一个小光点。
就算不是投石器,估计也有什么古怪在里面吧,看看去。
越过几道战壕,光点没见着,捣乱的到是先出现了,这些双脚直立,脑袋像狗头人一样,背上仿佛披着一件土黄色地甲刺地怪物,名字很牛逼,叫做巨锤死神,是一个很能吓唬住小孩的名字。
它们最奇特地地方,在于那两只手,并不是三长两短五只指头,而是像科幻片里的屠杀机器人,有着如同搅拌机里的转头一样的三把利刃,虽然不会像机器人或者搅拌机那样,能高速旋转将血肉之躯搅碎,但是攻击力也不可小窥。
然而它们最大的特色,并不在于这个钻头,而是钻头中心里的小孔,当它们将钻头张开,像三角架一样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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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马拉的家里,我先和琳娅商量了一下,其实也用不着怎么商量,还是老规矩,我出去任务,琳娅留在这里等我,只不过一些细节上的东西还要商讨商讨而已。
“对不起,老是让你等我。”揉着她墨绿色的发丝,我歉声说道。
“是我的实力太差,拖累了吴大哥才对。”琳娅越发温柔的摇着头,将我的手紧紧贴在自己无一丝瑕疵的脸颊上。
“对了,这个头饰你收起来吧。”
想到从拉苏克那里得到的极品头饰,我郑重取出,细细的打量着,外形是一个两指宽有余的环形头箍,后端有一道开口,头饰表面为金黄色,华丽却不庸俗,给人一种古朴,高贵的自然气息。
将头饰轻轻举起,带到琳娅头上,扶正,然后轻抵着下颔,将她的脸蛋微微抬起,此时的琳娅,徒然多出了一份雍容华贵的气息,头饰金色的光芒,仿佛散发着淡淡的威严,让她宛如端庄俏丽的王后一样,让人心醉神迷。
“这么珍贵的东西,还是给维拉丝姐姐她们吧。”琳娅俏红着脸蛋,似乎能试戴一会,就已经心满意足了,正欲将头饰取下。
“小傻瓜,你的维拉丝姐姐她们,身上可有更好的东西,哪还用得着你让,只要到时候你别嫉妒她们就好。”
我摇着头,在她那俏脸上轻轻一捏,又忍不住将这个乖巧懂事的女孩搂在怀里,细细呵护。
“怎么会呢,维拉丝姐姐她们,对我已经够好了,我怎么还能嫉妒她们呢?”即使被我紧紧搂在怀里。琳娅依然拼命摇着头。
“哎,我不希望你嫉妒她们,但是,同样也不希望你对她们怀有愧疚,要说愧疚,也应该是我才对,所以,抬起头来。以后和她们平等相处好吗?”
轻吻着她的脸颊,我肃然的说道,这个小傻瓜,总以为自己从维拉丝她们那里抢走了一份爱,而心怀愧疚,所以面对维拉丝她们的时候,便会显得唯唯诺诺,有些不大自然。这样的家庭关系,无论是我,还是维拉丝她们,都不愿意看到。
“维拉丝姐姐心里真的没有埋怨过我?”小妮子怯生生地看着我,眼睛里透露着询问。
“若是说一丝都没有。那是不可能的,想必这种道理你比我更明白,但是我认为维拉丝她们,很快就会释然。如果将你和维拉丝的位置替换,你会心生芥蒂吗?”我轻笑道。
“会有一点不舒服,但如果是维拉丝姐姐那样的女孩,也是没办法的事,没有哪个男人会不喜欢吧,你这个贪心鬼。”琳娅可爱的歪着脑袋想了想,对于维拉丝善良温柔的个性,也感到由衷的敬佩和爱戴。随即又气哼哼朝我开火。
我讪讪一笑,今儿不讨论这方面,不讨论:“既然你能这样想,难道维拉丝就不能,难道你认为维拉丝比你更善嫉?”
“才不是呢,维拉丝姐姐怎么可能善嫉。”
琳娅白了我一眼,随即也露出释然地笑容,这个道理并不难懂。她是个顶聪明伶俐的女孩。只是有时态度过于认真严谨,一旦认定的事情。比较难拐过弯来,经过这样一说,大概也是想通了不少吧,希望这番谈话能对她起作用,以后和维拉丝她们的相处能更融洽一点。
心结解开,再加上知道我疼妻子的毛病,装备上肯定不会委屈维拉丝她们,所以琳娅也就释然的收下了头饰,不过,这个极品头饰还得镶嵌上神符之语,才能发挥它最变态的效用。
二凹槽头盔的神符之语,我到知道几个,自己头上戴着地,还是神语头盔呢。
本来这种极品头饰,应该有高级神符之语才配得上,不过先不说高级神符之语的需求等级很高,高级符文的爆率,简直就是无限趋向于零,就是以我这种暴发户的身份,也不敢奢求在将来能凑到一套高级神符之语的符文,所以即使知道浪费了许多,我也决定这个头饰打上低级神符之语,就已经足够了。
最好地低级神符之语,莫过于我头顶上带着的神语头盔,神符之语知识了,不过,知识需要9号符文欧特(ort),还有12号符文索尔(sol),9号符文已经隶属于低级符文里的中高阶了,12号符文更是无限趋向于中级符文,当年我还是和拉鲁夫小队,在女伯爵身上人品爆发弄了一个12号符文(玩过游戏的都知道,女伯爵是符文地刷点之一)。
12号符文,可不好弄呀,当然,还有其他低级的头盔神符之语,比如说天底,只需3号和4号符文,用金色装备交换的话,到是不难弄到,只不过天底有一条-3照亮范围的属性,对于琳娅这种远程攻击的法师来说,简直就是毒药,绝对不可取,算来算去,还是只有知识最合适。
哎~~,男人真命苦,这年头,有钱还远远不行。
为了尽快找到那些失踪的野蛮人,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在琳娅的相送中迈出了哈洛加斯城的正门,走远几步,回头一看,哈洛加斯城地城墙足足有三十米高,一眼望不到尽头,就像展开双臂俯视苍生的巨人一般,城墙表面斑驳焦黑,明显是经过了无数战火的洗礼,但是却依然给人一种稳重如山的感觉,想必就是巴尔来了,也无法轻易突破吧。
从哈洛加斯出去没多久,就是大名鼎鼎的血腥丘陵,和罗格营地的鲜血荒野一样,当年地狱入侵的时候,这里也是主战场之一,无数怪物和英雄在这里倒下,据说到现在依然残留着当年血战而亡的战士们地咆哮灵魂,冰冷刺骨地空气中。似乎还能闻到昔日地鲜血味道,血腥丘陵之名由此而生。
哈洛加斯城地位置,位于起伏连绵的亚瑞特山脉里,最高的亚瑞特山的接近山顶部分,从这里到山顶,地势已经逐渐平缓,因此眼前的便是丘陵地形。
越过这道丘陵地形,就是亚瑞特山的顶部。为一片巨大的高原地形,随着深入,分别分为冰冻高原,亚瑞特高原,冰冻苔原,再往后地话,就是野蛮人昔日的圣地远古之路,在那里通过三个野蛮人圣战士的考验。便可以进入毁灭王座,挑战整个地狱迄今为止出现过的最强敌人——大魔神巴尔——的投影了。
刚刚踏入血腥丘陵没多久,我就看到了颇为壮观的一幕,借助丘陵的地势——别人都是在丘陵里种梯田,这些野蛮人可好。在丘陵挖了无数的战壕,长方形地,正方形的,陷阱。高台,一眼望不到边,那些陷阱里面埋着的锋利剑刺,闪烁着锋利的光芒,光从上往下那么一看,就有点毛骨悚然的感觉。
当年,野蛮人就是用这些复杂地战壕陷阱,阻挡住了地狱大军的脚步。在这片丘陵闪血战了无数个日夜,可谓居功至伟。
不过,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发现没有机会一口气攻下哈洛加斯,战争陷入僵局的持久战以后,地狱那些头头奸诈一笑,在血腥丘陵布下了一些奇特的远程怪物。原本用来阻挡地狱大军地战壕反倒变得碍手碍脚。这是当初布下陷阱的野蛮人前辈们始料未及的事情。
野蛮人不愧是一个强大的种族,这一路上。几乎每走一段路,就能遇到一小队野蛮人士兵在巡逻,这些巨人一般的家伙,在冰天雪地之中只穿着一套简单的皮甲,有些甚至赤裸着半个铁疙瘩般结实的胳膊,手中握着长剑或斧头,一小队野蛮人所散发出的气势,就如同一把锋利灵活地重剑,让人不敢轻易摄其锋芒。
他们同时也将惊异的目光落到我身上,似乎不明白我一个冒险者跑到这片哈洛加斯级的历练区域里干嘛?不过惊异归惊异,他们并没有出声,只是匆匆看了我一眼,这些野蛮人虽然不屑于其他冒险者,却也并不会轻视嘲笑,这是他们的可爱之处。
随着逐渐步入哈洛加斯城的外围,冰冷空气中的气氛也逐渐变得凝重起来,我已经有好几次看到巡逻的野蛮人士兵小队,正在和闯进来的怪物战斗,不过看他们占着上风,我也没有出手相助,若是贸贸然跑过去,恐怕在这些高傲地野蛮人眼里,就不是帮助,而是轻视、捣乱了。
当来到哈洛加斯城保护区地边缘时,最后一队巡逻士兵,一个好心的野蛮人小队长告诉我,要小心头顶上,然后头也不会地离去,留下一脸莫名其妙的我,呆呆看着他们的背影。
很快,巡逻的野蛮人士兵见不到了,我也迎来了来到哈洛加斯以后的第一战,出现在我面前的,是巴尔手下的炮灰级打手——魔仆。
这些家伙有些类似放大上百倍,两脚直立驼着背的蛤蟆,披着一层硬皮的背上,长满了尖锐的疙瘩,驼下去的双手,单手握着大刀或者斧头,那恶心的蛤蟆头四处咕噜乱转,寻找着猎物,想是发现了我,咕叽咕叽的发出难听声音,便东歪西扭的朝我冲了过来。
这些魔仆的下腹,虽然一样结实得很,但是总比披着硬皮的头顶和肩背好,攻击那里吧,虽然他们驮着身子,将自己的下腹遮盖起来——这是考验你的技巧的时候。
不得不说,夸尔凯克给我那份手札,的确是好东西,里面不但有投石器的大体分布位置,督军山克重生的地点,甚至连血型丘陵上的怪物都有较为详细的介绍,真是帮了我不少的忙。
定了定神,我将注意力集中在即将来临的战斗上,从物品栏里抽出神语水晶剑,剑身散发出来的淡淡白色光芒,让那些汹涌扑过来的魔仆一愣,本能的感觉到了威胁,不过这些投影的智商不怎么样,也只是短暂的一愣神。就重新怪叫着冲了上前。
“呲——”
我身穿的是神语胸甲,有着15%奔跑速度和攻击速度加成,比之平时变身狼人地速度也差不了太多,只是那么一瞬间的功夫,便已经从十几只魔仆的缝隙中擦过。
有心测试他们的皮有多厚,我将剑刃从他们最坚硬的背部划过,本来以为凭着神语水晶剑的攻击力,怎么说也能留下一条深深的血痕。没想到出乎意料之外,剑刃只是堪堪刺入了一寸有余,刚好划破了他们的硬皮,见了血光而已。
好强悍地防御,我不由为之惊叹,哈洛加斯的怪物果然不是吹的,即使是打手级的魔仆,都比群魔堡垒的怪物强上不止一星半点。自己和这些怪物的等级实在相差太大了,即使有神兵利器的帮助,也只能做到这种程度而已。
想到这里,我不再逞强,招招往它们的下腹刺去。果然如夸尔凯克所说,要比外皮软很多,能将武器地伤害值发挥更高一些。
身上没有加持增加防御的技能,也没有变身。所以尽管这些魔仆只是哈洛加斯最渣的怪物,也依然能破我的防御,一刀下去有时甚至能见两位数的伤害,花了大概五六分钟,才将这十二只魔仆干掉,这样地时间在群魔堡垒,足够我干掉两倍数量的,号称血牛的凝肥兽了。
哈洛加斯级的怪物。果然不同凡响,我紧握着拳头,将心头最后一丝自大抛却。
以我现在地等级,对付这些五十多级的怪物,攻击力削弱的很厉害,但也并不是没有好处,就是原本已经不菲的爆率,似乎又提高了那么一点点。光是这十二只普通的魔仆。就提供了一件蓝色装备给我——呃,是歌德战斧。靠,好重呀,就算当废铁卖也能卖不少钱吧,我吃力的收好地上躺着的一把巨型斧头,连辨识都懒得辨识了。
话说,其实我还是搞不明白,这只魔仆究竟要怎么样。才能爆出一把比它自己还大还重的斧头,就算是规则,也给我稍微讲讲道理吧,不可能让一个人类生出一条巨龙那么胡扯吧。
收拾好地上爆落地物品,我继续左转右弯的绕着前面的战壕,慢慢向血腥丘陵深处进发,时不时拿出夸尔凯克的手札,对照着看,走了小半天,解决了上百只魔仆,终于貌似来到了第一架投石器的位置。
应该就是这里没错,我跳上一座高台,四处张望,果然凭着良好的视力,在几千米以外的战壕里发现了一个小光点。
就算不是投石器,估计也有什么古怪在里面吧,看看去。
越过几道战壕,光点没见着,捣乱的到是先出现了,这些双脚直立,脑袋像狗头人一样,背上仿佛披着一件土黄色地甲刺地怪物,名字很牛逼,叫做巨锤死神,是一个很能吓唬住小孩的名字。
它们最奇特地地方,在于那两只手,并不是三长两短五只指头,而是像科幻片里的屠杀机器人,有着如同搅拌机里的转头一样的三把利刃,虽然不会像机器人或者搅拌机那样,能高速旋转将血肉之躯搅碎,但是攻击力也不可小窥。
然而它们最大的特色,并不在于这个钻头,而是钻头中心里的小孔,当它们将钻头张开,像三角架一样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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