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三章 狩猎开始

  带菲妮来是对的,群魔堡垒果然如我想象中的一般,道路十分复杂,就如同方方直直的蛛网。为什么说是方方直直?因为我发现一个很有趣的景象,这里的道路和四周线条硬朗的建筑一样,都是直来直去的,每个岔路口的转角也是菱角分明,看起来有一种锋芒毕露的压迫感,就仿佛是森严的军事堡垒。

  大白天的,宽阔的灰色硬石板路上却没有一个人,偌大的城堡空荡荡的,只有那尖锐的灰褐色建筑直竖苍穹,看起来仿佛一座历史悠久的鬼城。

  但是逐渐紧凑的“蹬蹬噔——”的脚步声响起,随后是一个个全副武装的冒险者从那纵横交错的小巷岔路十字路冲出,加入到奔跑的行列,汇聚成一条小流,再逐渐变成大河,原本空无一人的大道,刹那间便变得仿佛阅兵大道一般,四周全都是冒险者的身影。

  有扛着车轮般大小的巨型斧头的野蛮人,每跨出一步都能让地板震鸣;有一手握抓威严权杖,另一手横顶古朴盾牌的圣骑士,线条流畅的铠甲穿在他们身上,便是庄严和华丽的代名词;形如鬼魅一般行走的刺客,他们猫弯着腰,在连小孩也挤不进的人群缝隙里穿梭自如,有个别脚上装了吸盘似的,在笔直垂地的墙壁上一掠而过,还有高傲性感的亚马逊,象征着神秘和智慧的巫师,遛“狗”的德鲁伊,甚至是十分少见的,整个人笼罩在令人发寒的死亡雾气之中的死灵法师。

  这些人的职业虽然各有不同,但是无论是素来好战地野蛮人,还是性格温和的德鲁伊,又或者是理性睿智的巫师。都有着共同的特征,那就是脸上都充斥着饿狼一般的气息,库拉斯特的冒险者和他们相比,实力不论,光气势上就少了一股狠劲,而营地和鲁高因的冒险者在他们的气势面前,更是如同绵羊一般温顺。

  这些加入奔跑行列地冒险者,都热情的朝跑在大路中央的奥斯卡打着招呼。神态语气里或多或少都有以他为首的意思,看来这大块头说自己是群魔堡垒的第一野蛮人战士,到也不是完全在吹牛,至少在知名度上是如此。

  与此同时,他们也将目光落到我们这三个眼生的冒险者身上,琳娅的美貌引起了他们的注意,而菲妮下意识展现出来地多变气质,也吸引了许多人的眼球。不过相比女人,冒险者更看重的是实力,所以他们最后将目光落到我身上。

  “这是吴凡老弟,刚刚来群魔堡垒的冒险者,大伙可要多照顾照顾。”

  “噢噢。那是自然!!”

  周围的冒险者沸腾起来,看过来地眼神都变绿了,让我有一种毛刺悚然的感觉,被包围在中心的菲妮更是瑟瑟发抖。乌黑的眼睛里闪烁着一层悔恨地泪光,大概是觉得早知道就算被扔到哈洛加斯去,也绝对不应该来这个鬼地方吧。

  “小子,你和你的伙伴太嫩了,没点狠劲,等会得跟着我们好好锻炼一下吧。”一个瘦小的巫师大咧咧的拍着我的肩膀说道。

  “……”

  完全无法想象这个巫师的行为,就仿佛一个文弱书生拍着土匪的肩膀说小子你身上的杀气不够一样。

  “兄弟,小心点了。在群魔堡垒,你只有两个选择,你要么变成狼,要么就是死。”

  遛“狗”地老本家,一个头顶上带着狼头,目光也如同狼一般锐利的德鲁伊,靠上前来好心提醒道。

  “放心吧,就算变不了狼。我也是条巨龙。死不了。”我添添舌头,鲜血也随着这股热血沸腾的气势慢慢亢奋起来。

  “但愿如此。”

  大概是没想到我的口气那么大。这个德鲁伊微微一愣,然后笑了起来,竖起大拇指说道,在群魔堡垒,不怕你横,就怕没那个实力,战斗,会将一切蒙尘的石头洗净,是顽石还是金子,到时候自然一目了然。

  我们跑着的这条,大概是通向城门的主干道,因此越来越多的冒险者加了入来,有些像是刚刚从旅馆地床上跳下来,别说装备,就连衣服也没穿好,穿着条短裤,赤裸着肌肉壮实地上半身一边穿着衣服一边跑出来,十米多宽的石板大路上,前后地冒险者已经望不着边,粗略这么一算,起码也有五六百个。

  不一会儿,堡垒那几十米宽、十米多高的巨大城门,已经向我们张开钢铁的巨嘴,跟随着人潮,我们冲了出去,两边高耸的带着沉重压迫感的灰色建筑骤然展开,视线变得开阔起来,只是我却无从感叹这种天宽地广的壮观景象,而是几欲骇绝。

  从森严的灰色城堡中走出,出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片无边无际的灰色平原,我现在所处的高度,就如同一只在几千米上空盘旋的苍鹰一样,正在为这片茫茫的平原所震撼。

  将目光从这壮丽的平原之中收回,看看脚下,才发现平原和我们现在所处的城堡门口外围,被一条弯曲陡峭、最宽不过十米的削壁阶梯连接起来,阶梯下面是深不可见底的峡谷,可想而知,如果从小这里掉下去的话,就算是转职者也只能落得个粉身碎骨的下场。

  凯恩在书上说过,群魔堡垒正是建立在绝望平原上一片平地拔起的巨大平台上面,远远看去,就仿佛平地上竖起来的一根孤零零的柱子,经过人类几十年的建造,其中不乏矮人族的参与,终于在这根四面光滑且坚硬无比的“石柱”上,开辟出了一条通向柱顶平台的陡峭阶梯,然后再花了上百年,才逐渐形成现在群魔堡垒的规模,可谓是集结了两族的汗水和结晶。

  当初之所以在这上面建造城堡,那是因为法师们发现,这整根石柱的材料。都是魔法的良好载体,因此建成以后,石柱就被无数的法师加持坚固魔法,不知持续了几万年,不知加持了多少个魔法,直到强烈地魔法元素满溢,从石柱渗透出来为止,可以十分自信的说。哪怕是三魔神的真身来了,也不一定能够撼动得了这根群魔堡垒的根基。

  见我呆呆的样子,身旁的奥斯卡也不以为意,脚下一望无边的壮丽平原,还有眼前这条即使是最胆大的冒险者,初见之下也要为之胆颤地死亡阶梯,几乎成了每个新来冒险者的洗礼仪式,就算是在这里呆了数年的奥斯卡。每次见到也要感叹一阵。

  竟然能在这种绝地开辟出道路,建立城堡,人类的力量何其强大。

  “走吧,怪物快要来了。”

  奥斯卡遥指下面的平原上涌过来的无数小点,凭着比鹰眼还要锐利的目光。我勉强看到,那是由起码上万只各种各样的怪物组成地庞大怪物军团。

  它们迎面扑过来的方向,在以群魔堡垒的高耸石柱为中心的平原周围,树立着一堵由石头、骨头和血肉堆积而成的血红色围墙。就算是隔着老远,从围墙上散发出来地血腥味道也刺激着我的鼻腔,而此时围墙内面,已经有上百个冒险者摩拳擦掌,等待着怪物到来。

  看着眼前的陡峭阶梯,我握着琳娅的手微微一紧,向她看过去,琳娅比我想象中地要镇定。虽然脸色有些不自然的发白,但是回予的笑容却依然自信坚定。

  踩在两面都是虚空的陡峭阶梯上,高空的凛冽寒风似也乘虚而入的迎面刮过来,脚下不经意踢到一颗小石头,咕噜噜的滚出阶梯,被那深不见底的黑暗深渊所吞噬,不经意地往下一看,一股高空眩晕感直涌心头。

  “别往下看。很快就能习惯了。”

  一旁的奥斯卡笑着提醒道。的确,如果能无视下面深不见底的深渊峡谷。这条陡峭阶梯,别说是冒险者,就是对普通人来说也算不得什么,毕竟再怎么狭隘,最窄的地方也有三四米,打横着滚下去都行。

  以我们的速度,不过片刻,这条被无数小说所传诵的通天绝经就已经到达了最底端,一脚踩在厚实的平地上,我和琳娅不约而同地呼了一口气,相视而笑。

  余光落到另一边地菲妮身上,好家伙,这只漂亮伪娘裙衣飘飘,由始至终脸色都没有变过,仿佛刚刚走过的只是羊肠小径般地风轻云淡,不愧是前身走遍了小半个大陆的旅行家。

  这时,奥斯卡拍拍我的肩膀,示意我们回过头看一看,一座几千米高、侧面如平镜一般光滑的石柱,如擎天宝剑般耸立在我们身后方,直插云际,顶端被灰色的云朵所盘绕,只能隐约看到城堡高高耸起的尖端。

  “壮观,真tm的太壮观了。”

  许久,我才呼出一口气,大声吼道,不吼不足以发泄我内心此刻的豪情。

  “哈哈哈,是吧,当初我看到的时候,可是对着平原吼了好几分钟才平静下来。”奥斯卡哈哈大笑道。

  无法想象这大块头对着平原大吼的恐怖情景,平时的说话声都已经在挑战着我耳膜的承受上限,这一吼,恐怕连怪物都能吓破胆子吧。

  我笑着摇了摇头,和众人一起朝防线的方向走过去,看着周围的冒险者一脸的嗜血战意,在经历过群魔堡垒的震撼以后,我想我大概能猜出为什么会这样了。

  群魔堡垒所处的绝望平原地带,号称是离地狱最接近的地方,因此,受到邪恶气息的影响,这里的天空是灰色的,群魔堡垒的建筑也是灰色色调,整个世界看上去似乎都是一片灰色,在这种阴沉的环境呆久了,心情自然压抑,需要发泄,而群魔堡垒的建筑风格,却透露出一股子森严铁血的味道,能最大限度的刺激人的战意,压抑的心情也随着解放出来,因此,在这里呆上两年而不死,恐怕真如他们所说,就连绵羊也能变成饿狼。

  地面的轰隆声虽然越发强烈。仿佛对面的怪物随时都会出现在我们面前,但是经验丰富地奥斯卡却并不着急,离它们真正冲上防线,还有十多分的时间。

  不紧不慢的向防线方向赶去,他一边指着周围残破的建筑告诉我,群魔堡垒脚下的这片土地,还算不得是绝望平原的范围,这里又叫郊外大草原。地狱入侵以前曾经一度繁荣,只是后来地狱族的攻势太猛,所有人不得不放弃脚下这片城市,全部转移到城堡上面。

  或许有人会问,为什么群魔堡垒的环境那么恶劣,普通地平民还要在这里生活呢?那是因为,正如群魔堡垒的根基石柱都是由魔法载体材料构成,这里有着许多法师所需要的魔法材料矿石。生活在群魔堡垒的祖祖辈辈都是以此为生,他们离不开这里,也不想离开这里,而常年生活在恶劣环境,让群魔堡垒的民风特别彪悍。因此产生了大批坚毅果敢的冒险者,是营地训练营的主要输出人才地之一。

  要说彪悍到什么程度,看看眼前的景象就知道了,群魔堡垒并不缺住地地方。但是依然很多平民选择生活在脚下的郊外大草原,他们似乎根本就无视一旦冒险者败退,自己的小命也得玩完,甚至那些平民小孩,在狩猎行动的时候竟然敢来到防线上,对着离自己不足百米的怪物扔石头或者大声为冒险者加油,大人们也不制止,在群魔堡垒。没有在狩猎活动时上过防线地男孩是会被所有人耻笑和孤立的。

  防线上,上千名转职者和佣兵已经站在一块,然后被分了开来,还是老一套,法师和亚马逊等擅长远程攻击的职业站在高高的防线上,圣骑士和野蛮人等近战攻击手在前面抵挡怪物地冲击,至于刺客这种边缘杀手,则是自由发挥。反正能走到群魔堡垒的。都不是什么废物,不说能和队友一样默契。但是简单的配合还不是信手拈来?

  琳娅和菲妮自然是在防线上,为了照顾她们的实力而被分配到较后的位置,菲妮似乎早已经熟悉了这种模式,不声不响的带着琳娅走到了后方,让刚刚想大肆表现一番的奥斯卡干瞪了眼,似乎怎么也想不通这刚新来的小姑娘,怎么看起来一副驾轻就熟地老手模样。

  数百名近战冒险者排成雁字型,大概觉得我是新人,所以他们将我分配在右翼边缘靠后的位置,这里的战斗强度自然是比较低。

  地面的轰鸣声逐渐剧烈,已经丝毫不逊色于三四级的地震,远处那万马奔腾似的敌人身影,也清晰的映入了视线当中,一幅幅丑陋恶心的嘴脸在我们瞳孔中放大。

  走在最前面地,恰恰是我熟悉地敌人,在库拉斯特支援行动那会,黑暗流浪者所分解成的血肉野兽,只是这些普通级地血肉野兽自然不能和那些精英相比,它们在群魔堡垒的地位,甚至不能和库拉斯特的小矮人相比。

  “噢噢——”

  充满战意的咆哮声响起,在怪物军团还有大概一千米的距离,圣骑士开启了光环,一片片五颜六色的巨大光环将整个雁型队伍笼罩,而德鲁伊的灵,也估算着距离放一个,不漏下任何一个冒险者。

  关于几大增幅技能——圣骑士的光环,德鲁伊的灵,野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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